基本建设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基本建设处的全面工作;
2.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在学校党委及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与过程管理;
3.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建设总体规划、阶段性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建设项目保质按期完成;
4.主持召开处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5.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基本建设工作规范有序,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6.履行学校校园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赋予的工作职责,落实和执行学校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决议;
7.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每年年终向单位职员公布本年度的各种经费使用情况;
8.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本建设处副处长(一)岗位职责(技术副处长)
1.负责学校建设总体规划、阶段性建设计划和年度施工计划初稿的制定;
2.负责基本建设方面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建立内控制度及流程;
3.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会审,并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4.负责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审定,协助处长和各分管副处长完成相关合同的起草、审查,协调相关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5.负责环评、土地审批、节能审批、消防和防雷审核、规划选址、规划许可、图纸图审、项目建设报建、施工许可等环节的手续办理;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及安全监督,对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7.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审核材料、设备选型时的技术参数;
8.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变更,对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可行性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9.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
10.完成学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规划设计科、工程管理科
基本建设处副处长(二)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基建项目投资与预算编制上报,并按学校要求做好预算执行绩效自评工作;
2.负责项目预算、结算审计和支付工作;
3.负责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审定,协助学校办理政府采购审批等相关工作;
4.负责填报和报送学校及上级单位要求的有关报表和文件;
5.负责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已经完工项目的验收备案和移交手续;
6.负责本处党建、党风廉政、项目合规性检查、审计及各级机构迎检材料准备、上报、反馈和整改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7.负责全处对外宣传、网络管理、安全稳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培养工作;
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
9.完成学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预算管理科、协调对外合作科、工程管理科相关事宜
基本建设处副处长(三)岗位职责
1.积极向各级政府争取项目支持,负责各类基建项目的申报,筹措基本建设资金;
2.加强对外联系,与各类市场主体和政府相关部门探索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合作共建模式,争取更多的建设项目落地;
3.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阶段性建设计划,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谋划具体基建项目,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和立项;
4.负责长江大学创新港建设指挥部日常事务与学校“南扩”相关事宜,加强落地项目的管理;
5. 负责草拟本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本处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6.负责本处日常综合管理事务工作,做好办文办会、各类考核及学校决策指示落实和处务会决定安排事项的检查督办工作;
7.负责本处人事、资产、印章、工会、保密、工程项目档案以外的档案管理等工作;
8. 负责本处增收节支和综合经费(工程项目除外)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执行绩效自评工作;
9.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
10.完成学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对外合作科、长江大学创新港指挥部综合部和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