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工作职责及处领导岗位职责

作者:时间:2021-07-31点击数:

基本建设处工作职责

基本建设处是学校主管基本建设业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从论证、立项、报建、设计管理、建设过程实施管理、各类验收及移交、工程结算到审计送审等方面的工作,下设综合科、工程科、技术科、造价科、规划科、南扩办,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2.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计划,向上级管理部门申报拟建项目的立项,并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推进建设项目工程建设;

3. 争取地方和上级部门建设资金支持;负责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工作,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及各项审批手续及建设项目的其他准备工作;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草拟工程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

5.负责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的编制及送审工作;

6.负责基建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考察,做好基建工程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及选型;

7.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及生产安全管理;

8.负责工程竣工手续办理和备案工作;

9.做好年度统计、总结工作,做好各类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本建设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及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主持基本建设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建设总体规划、阶段性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建设项目保质按期完成;

3、主持召开处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4、负责督促检查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

5、落实和执行学校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决议;

6、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基本建设工作规范有序;

7、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每年年终向单位职员公布本年度的各种经费使用情况;

8、履行学校校园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赋予的工作职责;

9、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0、重大问题负责向校领导汇报,并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建设处副处长(总工)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参与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规划及年度基建计划,协助处长制定本处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协助处长做好本处管理制度的建设和修订,并组织各科室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会审,并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3.负责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审定,协助处长和各分管副处长完成相关合同的起草、审查;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及安全监督。对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5.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审核材料、设备选型时的技术参数;

6.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变更,对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可行性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7. 协助处长抓好全处职工的日常办公事务和业绩考核及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填报和报送学校及上级单位要求的有关报表和文件。负责对青年职工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协调相关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建设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参与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规划及年度基建计划,协助处长制定本处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协助处长做好本处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2.协助处长分管办公室日常工作;

3.组织或参与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评审、环评、土地审批、节能审批、消防和防雷审核、规划选址、规划许可、图纸图审、政府采购审批、项目建设报建、施工许可等环节的手续办理。

4.分管年度项目投资与预算编制上报工作。

5.协助进行结算审计。

6.办理已经完工项目的验收备案和移交手续;

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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